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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大屯社區大學 振興三倍券使用原則 】

>> 2020年7月29日 星期三

【大屯社區大學 振興三倍券使用原則 】


1. 僅受理紙本掁興券。

2. 掁興券僅限繳交學分費,且不找零(不適用於保險費、上機費、材料費及保證金等代收代辦費)。

3. 凡使用振興券報名者(含全額或部分學分費),不得要求退費,僅受理更換當學期己確定開班之課程(差額不退,如高於原選取學分則須補學分費差額)。

4. 己刷卡或繳現金之學員不得要求退款改以掁興券支付。

5. 振興券僅限109年課程使用,不適用110年課程
(含期末團報)。

6.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服務時間洽04-24074600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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